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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

发布时间:2020-05-20 18:24



一、设立依据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二、办理流程和时限

    1.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实行网上申请,网站主办者可登录接入商的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具体首页网址请咨询接入商)注册用户名并提交网站备案申请(请根据系统页面相关提示填写);也可委托接入商代为提交网站备案申请。

    2.接入商在为网站主办者办理网站备案手续时须核验网站备案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对符合要求的,向省局的网站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完整的网站备案信息及真实性核验材料电子件。

    3.省局审核:(1)符合备案要求的,由省局网站备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同时系统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网站主办者;(2)不符合备案要求的,退回接入商的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同时系统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网站主办者。

4.网站主办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供公众查询核对。

5.备案注销:网站主办者可通过接入商的网站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备案注销申请;也可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首页(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下载《甘肃省ICP备案注销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反馈至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6.办理时限:自收到接入商提交备案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三、注意事项

1.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2.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要求,拟从事新闻、出版、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3.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北路116号。

4.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5.咨询途径: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931-87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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