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增值电信企业: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321号)要求,2020年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企业于2020年3月31日前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登录系统(https://zwfw.miit.gov.cn/site)进入电信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向电信管理机构报送年报。报送年报的企业应对其报送内容的完整、真实、准确、及时负责。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此外2020年5月-2020年9月,电信管理机构将按照规定要求,对各企业的年报信息及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抽查。在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一、年报范围
凡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均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履行年报义务。
二、年报时限
1-3月为年报正常报送时间,3月31日0点关闭年报通道;4月,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年报信息的企业,限期一个月内补报。
咨询电话:0931-4501254
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2020年1月10日